一、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方式包括:1、第三人提供保证,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屋、车辆、股票、债券,设定抵押或质押,债务不能履行时,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债务人动产迫使其履行相应债务,期满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以变卖、拍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争取债务人交付定金,如其违约将丧失定金。
二、如何解决三角债关系
乙欠甲债、丙又欠乙债,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债”,当乙不向丙追偿债务致使甲的债权不能清偿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权利。具体包括:1、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判决丙直接向甲履行清偿义务;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禁止丙直接向乙履行债务,防止乙受偿后转移、隐匿财产;3、未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执行程序中发现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通知丙向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