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有关部门未予办理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已批准或者登记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不需要去原批准机关办理相应的批准和登记等手续,当事人就不必再去办理。也就是说合同成立时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并不意味着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时必然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我国一些进出口公司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为了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合同中又规定合同权利转让不必再经有关机关批准。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就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必到有关部门再去办理批准手续了。
二.债权转让要哪些条件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
二、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内容;
三、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
四、债权应具有可让性;
五、债权让与,转让人应尽通知义务,未尽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