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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再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311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按揭再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职工收入证明、产权证(含共有权证)复印件、贷款余额证明、还款明细表、借款合同原件、(划线部分由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向原贷款银行索取并加盖校对章)。贷款用途(装修合同或购房协议或生产经营有关资料),银行认识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按揭房再贷款的贷款年限和成数:

贷款年限一般为不超过二十年。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实际贷款年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按揭房再贷款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的七成,但有些银行可以贷到八成。

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规定

以个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抵押物评估价的200%,最长可贷5年。还款方式可申请月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月均等额本息还款。

比如:刘小姐有一套98年的房子,价值100万,现在产权已经在手上。现在想自己做点小本生意,又想重新装修下房子,就可以拿这套房子出来贷款。。。。

最高可以到7成,到70万。最长20年。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对抵押物价值的支配权而不是实体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不是以抵押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要注意,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办理抵押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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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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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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