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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一部分可抵押吗,出租房屋能作抵押吗?

此文章帮助了53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共有财产一部分可抵押吗

像房子、汽车等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不能像切西瓜一样一刀两半。一套住宅不可能在中间砌一堵墙而一分为二。根据《物权法》中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可以任意处分其所有部分。

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进行抵押,这种抵押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但这种行为是否会损害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呢?事实上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这种分割是一种抽象性的分割。

《物权法》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出租房屋能作抵押吗

当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如果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的物主继续具有约束力,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但也有另一种情况,是“先抵后租”,即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后,又将抵押物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已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租赁权。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对抵押物价值的支配权而不是实体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不是以抵押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要注意,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办理抵押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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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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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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