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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3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何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掌握。如夫妻一方在运输经营中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的情况下,为第三人担保所负的债务等,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当事人未约定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如何强制执行该笔债务。这都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虽然《婚姻法》第41条中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却并未明确夫妻的清偿责任如何,况且它只针对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并未提及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清偿作何处理,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时,应如何解决。同时,对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债务分担协议,以及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作出判决的效力能否及于债权人,法律也未做出明确规定。容易使当事人据此阻却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所以建议法律应明确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夫妻关系解除以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协议及法院对夫妻承担共同债务所作的法律文书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效力不及于债权人。即债权人有在债务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夫妻关系解除以后,向债务人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完全债权的权利。当然,其任一方可在清偿后凭债务分担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及清偿证明向另一方主张债权,进行追偿。这是实现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保障。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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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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