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的问题
关于法定继承,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是:(1) 《婚姻法》实施前(1950年)遗留的多妻问题。(2)继子女继承权形成的条件。(3)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的确定。(4)继承人支外的人遗产适当分得权。这中间要注意法定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被继承人由他人扶养照料的遗产处理问题。此外,还要重点掌握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遗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法定继承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区别
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要掌握两者的概念和区别。两地大物博的区别主要有两条:(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2)遗嘱继承权和受贵赠权的标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