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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彩礼还能要吗?

此文章帮助了952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

不管哪一方取得房子,对于尚未还贷的部分都应由分得房子的一方承担。你可将房产解决方法写入协议书中,要求对方在还贷完毕后履行相关的协助义务,并可以此作为证据。

二.离婚后彩礼还能要吗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婚前赠送的彩礼发生纠纷要求返还,既有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也有已结婚成合法夫妻的,也有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法律专家指出,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结婚为条件赠送的彩礼,已接受,双方已形成赠与合同关系且履行完毕,要求返还其婚前赠送彩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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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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