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都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但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由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3]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而代位权则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权利的消极行为。
二.债权人代位权与代理权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通常理解上的,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为了他人的利益,以他人的名义行使的权利。因此,代位权与代理权的主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