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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证是指什么,共同保证如何分类?

此文章帮助了36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共同保证是指什么?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对同一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包括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份额的按份或者连带关系保证)。

二、共同保证如何分类?

共同保证可分为按份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按份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义务责任的共同保证。

1、按份承担保证责任: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按份追偿权:

A、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B、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对其他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追偿权。

(二)连带共同保证是指个保证人约定对全部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

1、约定连带保证义务:是指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连带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2、推定连带保证义务:是指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权人分别或者同时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自然形成的共同保证。

A、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连带承担保证责任:

A、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不得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

4、连带追偿权:

A、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B、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分担比例的,平均分担)。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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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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