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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主要条件是什么,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06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变更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履行与抗辩中,最易产生纠纷的就是抗辩权不满足法定条件。很多当事人自我感觉对方有不履约的可能,就中止合同的履行,其实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在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时,一定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如不安抗辩权中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且需要通知对方,做到这些才可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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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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