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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498人  作者:珠海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交付定金的合同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珠海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当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定金可抵消一部分债务或者收回。要注意其他担保方式一般仅是担保一方的债权,而定金担保的是双方的权利。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不能要回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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