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苏州债权债务律师  >  债的担保  >  定金  >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法律后果,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法律后果,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665人  作者:苏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法律后果?

定金与订金仅是一字之差,在实践中人们经常把两者混淆,其实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或者视为对立约的保证,但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形成约束。若收受方违约,给付方的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返还。

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司法解释》第 118 条作出了相应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是不同的,同样道理,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苏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当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定金可抵消一部分债务或者收回。要注意其他担保方式一般仅是担保一方的债权,而定金担保的是双方的权利。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不能要回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定金相关栏目

债的担保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苏州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张林华律师
张林华律师张林华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张林华律师曾代理大量债权债务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园区旺墩路269号 圆融星座1号楼7楼

苏州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苏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定金、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能退吗、定金协议、定金条款、定金收条、定金合同纠纷、定金合同范本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