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
1.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
2.侵权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对社会有害无益,是法律不予保护的行为,而无因管理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是该得到鼓励和法律保护的行为。无因管理与代理不同。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须有本人授权,同时应以本人名义实施,其法律后果直接由本人承受。无因管理不同,
首先,它非经本人授权,也没有法定或约定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
第二,管理人管理事务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是以自己名义而非本人名义进行的,管理的后果只是最终归属本人,而非直接归属于本人,另外,管理行为也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并不一定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二、抵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