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行为前的防范
全面了解客户的主体情况,建立档案资料。包括:
(一)客户企业性质、资本情况、提供抵押情况、以往的付款情况、企业地域、持续经营情况、管理秩序;
(二)客户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如不是法人,要弄清其上级,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总之,对于客户各方面的资料了解得越细致越有利于日后的营销合作与有效解决合作中所产生的矛盾。
二、销售行为后的催收
不良账款催收是一件既耗时又费力的工作,出版企业应设有专人负责催收,并要注意提高应收账款的追收效率。提高应收账款的收账效率意味着在收账过程中创造了更多的价值。为了提高应收账款的收账效率,美国的信用研究基金会创立了一种简单的标准,用于评价这个过程中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
效率的提高=产量的增长-投入的增长
产出的产量用应收账款数额衡量得出的结果是销售额;投入的数量用收账过程中使用的雇员数量和技术的成本来衡量。技术成本变量是一个固定因素,它可以普遍应用于此公式中,并根据信用研究基金会基准数据库当前的统计数据做周期性改动。
在此公式中,我们先计算销售定员与雇员人数的比值,以及应收账款与雇员人数的比值。为了判断收账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我们只要判断人均销售收入与技术投资总额除以人均应收账款的变化即可,其结果就表示了收账活动的效率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
要加强业务人员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使业务人员在收款过程中具备正确的态度,注意收款节奏。对于保全风险较大的欠款,应加大催收力度,速战速决,否则时间拖得越长,收回的成功率就越小。如图1所示,欠款发生后6个月内是最佳的收款时间段。
对长时间追不回的欠款,在常规程序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的商账管理机构,或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律师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向债务人发支付令、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