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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民间借贷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81人  作者:呼和浩特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借贷利率标准的约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倍数;

2、须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注意取得和妥为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4、不得假借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5、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

双方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借贷利率不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最好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出借人还应该注意取得和妥为保存合法借款凭据,主要证据就是借条,当借条不慎遗失或未写借条,而对方以此否认借贷关系时,还可根据情况采取通话录音、短信等形式固定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此外,出借人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此外,还需要特别提醒,不得假借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呼和浩特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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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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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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