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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681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但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4、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

5、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二、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

1、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

2、侵权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对社会有害无益,是法律不予保护的行为,而无因管理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是该得到鼓励和法律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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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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