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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的交叉问题,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49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的交叉问题

在实务中,会存在第三人侵害债权与债务人违约交织在一起,如果只简单地处理债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而不考虑债务人的违约赔偿问题,必然造成处理不公,如在某些场合因第三人侵害债权承担赔偿责任后,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就会使债务人得到不当利益;如果同时也考虑债务人的违约赔偿问题时,则债务人在债权人接受第三人侵害债权赔偿后继续履行债务,就会使债权人得到不当利益。因此,对此交叉问题,应妥善处理,从而恰当追究债权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债权侵权行为致使债务人丧失继续履行能力的或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发生清偿效力而使债权消灭的,此则由第三人全部赔偿债务人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而且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债权侵权行为妨害了债权的实现,但债务人应当且能够继续履行债务的,则应继续履行,此时,第三人只就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迟延履行等损失,以及因时间延误债务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则应当依各自的故意程度、原因力以及债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数额等综合考虑,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并在此基础上对债权人履行连带责任。

(4)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赔偿责任的,此时原则上应由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对其他损失,则由第三人赔偿。对债务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由第三人与债务人依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等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各自承担责任。

二.债权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债权侵权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其中以赔偿损失为最基本、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侵权之债中,侵权责任的认定是最重要的。由于《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特殊侵权行为并不以侵权人有过错为必要的条件。所以,对于法律特别规定的职务侵权,产品责任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等特殊侵权问题,需要当事人特别注意,不要以为自己没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进而忽略证据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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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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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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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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