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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办理担保手续时需要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88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997年12月11日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一)非金融企业法人实行逐笔登记制。担保人自担保合同订立之日起15天内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并领取《对外担保登记证》。担保合同执行完毕,担保文件自动失效,担保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对外担保登记证》。

(二)金融机构实行按月定期登记制。在每月后的15天内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向所在地外汇局上报上月担保情况。

担保人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对外担保履约项下的售汇及付汇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当将履约核准情况同时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二、担保人办理担保核准手续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外汇局批准担保人出具此笔对外担保的批文原件。

(三)外汇局核发的《对外担保登记证》及《对外担保登记表》。

(四)对外担保的合同。

(五)债权人要求担保履约的通知书。

(六)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

未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对外担保,其对外履约时外汇局不批准其购汇及汇出。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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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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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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