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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债务如何分割,夫妻债务承担的规定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3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后夫妻债务如何分割

1、夫妻离婚后,经过法院调解后的债务分配裁决是否对抗善意第三人--银行?

2、该债务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

3、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5、夫妻间没有婚前财产协议,

6、经过法院调解的债务分配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债权人(银行)并不知情,也未和债务人达成协议,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借贷者夫妻双方的婚姻情况并不记载在案,对夫妻双方关于偿还债务的约定更是无从知晓。所以该分配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银行)。

7、按民法原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对财产享有的权利为共同共有,即共同共有权利人之间对财产的任何协议,只在共有人内部之间产生拘束力,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债务也是同理。

8、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双方的约定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借口,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9、银行可以将已离婚的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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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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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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