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Implied or constructive trust) 法定信托,根据文字的含义,指此种信托是依法律的规定来推测当事人的意思所发生的一种信托。即由司法机关确定其法律上信托的效力。这种信托的成立.缺少信托关系形成的明白表示。须经司法机关根据该项关系的内容.考查有关文件资料来确定当事人的信托意思表示,以便测定确要成立信托的真正意思表示。然后断定各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真正的信托关系。这种法定信托是英美法律上的一种特有现象。
二、担保信托与动产信托有什么区别
1.担保信托 这里所指的担保信托,并非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某种信托担保。是指受托人掌握信托财产的产权之目的。在于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附担保公司债(企业债)信托。某公司以某种财产移转于受托人(信托机构),发行公司(企业)债券于销售市场。各债券持有人(受益人)当然不能分管某公司(企业)受押的财产.如:把财产移转于受托人(信托机构)保管,就可以保护各持券人(受益人)的抵押权利。把财产移转给受托人以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即为担保信托。因为这种信托目的在于保证信托财产的确实与安全.不在于对此种信托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2. 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是以动产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业务。这些动产一般为大型的设备,资金含量大,因折旧期限长,购买者将占用大量长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