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关系有哪些,有何要求
委托人:是主动提出设定信托, 要求受托者遵照一定目的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的人。
条件: 财产合法拥有者; 有签订合同的能力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 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
要求:信托财产与自有财产分离;妥善管理;自己执行原则;承担责任。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
权利:利益享受;听取说明;罢免受托人;废除信托。
二、什么是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 : 凡以不能移动的财产,即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态等变化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不动产信托。例如把土地、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一定的信托目的,对此加以管理或处分。其中属代收地租或房租、代付房产税和地产锐、代为维修房屋等信托事项者则为不动产管理信托;属委托出售土地或建设筑等不动产者则为不动产处分信托;属代为发行不动产债券,代为发行"不动产分有证"者则为广义的不动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