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与代理有什么区别
委托和代理首先是概念是的区别,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第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适用。
第二、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用于委托与受委托的对内关系,舍此也不成立其委托合同。
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依《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双方法律关系,即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首先应有受委托人的承诺,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诺,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处理委托事务,其委托合同则不能成立。
以上三点是委托和代理的最根本的区别。
二、代理行为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代理行为的形式要件这篇文章包括代理的类型、代理的特征、代理的要件等三部分组成,具体的规定如下:
代理的类型: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显名代理 隐名代理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要件:1.授权行为 2.授权委托书 3.代理权的范围
以上内容是对代理行为的形式要件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