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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

此文章帮助了553人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有一定的具体指向的事物,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本人的财产。它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前者如本人的房屋、牲畜,后者如本人的专利。如果没有本人的财产,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因没有具体目标而不能落实,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二.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只有一定的权利义务才能将其联系起来,这作为连结主体与客体的纽带的权利义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也集中体现了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质的规定性。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将别人的事情误作为自己的事情进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也就不能够要求被管理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清偿债务。对于被管理人而言,可以要求管理人返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无因管理非常复杂,遇到此事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事,避免出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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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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