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首先是两者的涵义不同,这在教科书里有详细的解释,其实概念本身的字面含义也告诉了我们。
无因管理必须是“无因”的,也就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并且管理人尽了善良管理的义务。而不当得利的“不当”指的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这一点跟无因管理是相近的。但是不当得利有一点很重要,受益和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这也是不当得利考察的重点,不过在我国,因果关系规定的不是非常严格。
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最好方法就是通过案例,关于这两个概念的案例非常多,在分析的过程中对照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就十分明了了。
二.无因管理不当损害赔偿
无因管理损害赔偿的范围比较广泛,无因管理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内容不仅包括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害,也包括管理人不当的管理行为对本人造成的损害。这两种损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应该予以支持。此外,当事人的损害还包括因为第三人或意外事件而造成的损害。不过,当事人损害赔偿请求是否合理、是否应予支持以及如何予以落实,在司法实际中对其进行甄别、判断确是一桩难事。本文主要探讨管理人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