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  >  其他  >  债权债务相关问题  >  借款期限和利率如何确定,订立借款合同应符合哪些要求

借款期限和利率如何确定,订立借款合同应符合哪些要求

此文章帮助了346人  作者:重庆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期限和利率如何确定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二、订立借款合同应符合哪些要求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重庆市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擅长追讨债务、处理重大疑难债权债务纠纷、企业应收帐管理
手机:18529592792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502室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
重庆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务抵消,清偿顺序,清偿协议法律规定,债务免除协议,债权债务混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案例、诉讼时效等债权债务相关问题,资深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债权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