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是什么?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额或其他代替物。其中,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20%;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制裁违约人。
二、订金是什么?
订金,也称预付款,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合同履行前所支付的一部分价款。订金的交付在性质上是一方履行主合同的行为,合同履行时要抵充价款,合同不履行时订金应当返还。订金不发生制裁违约行为问题,无论发生何种违约行为,都不发生订金丧失和双倍返还。有些影楼的摄影预约单出现的“预约金”,也是预付款性质,属订金范畴。
三、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一)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以上便知关于定金和订金的相关内容,虽然定金和订金读音相同,但是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您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千万要注意,不要将这两金混淆。因为,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的效力是不一样的,例如订金具有担保性质,受到我国法律规定,然而订金不具备担保性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可以事先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告诉您该怎么做,定金数额应该是多少比较合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