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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贷款合同,签订银行借贷合同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640人  作者:宜昌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银行贷款合同?

银行贷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有偿性、要式性、诺成性的特点。银行贷款合同所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签订银行借贷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银行贷款合同以及“签订银行借贷合同要注意什么”所做的解答,尽管办理贷款时签订的合同基本都属于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借款人不能盲目签字,需要清楚每条条款的内容,避免因对合同条款理解不同引起纠纷。建议借款人咨询律师或者由律师陪同签订借款合同,这样可以更好的避免纠纷,维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宜昌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办理贷款时签订的合同一般是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借款人需要对合同条款明确了解,以免因理解不同引起纠纷。另外,借款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银行有权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以免因为选择不当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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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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