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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抵消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债务不能抵消?

此文章帮助了942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债权债务的抵消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消可能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所以,用以抵消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

(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就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二、哪些债务不能抵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三)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综上所述,债权债务的抵消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债权债务抵消包括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两种。其中,法定抵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有抵消权的当事人一方的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合意抵消则更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就债务抵消达成一致,就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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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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