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款拖欠有哪些危害?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工程款拖欠有很多危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三)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四)影响社会的稳定。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搞形象工程;工程建筑项目盲目上马,决策失误。投资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失误,资金不能回笼,造成拖欠;此外还有不按基建程序办事导致拖欠;最后是恶意拖欠。当然也有少数是施工企业因合同不清及质量和工期上有纠纷造成拖欠。那么,针对这些原因和危害,该怎样防止工程款拖欠呢?
二、怎样防止工程款拖欠?
拖欠工程款的顽症问题,属于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不规则、不成熟发展中的特殊问题。着眼其解决,既要面对现实,又要面向发展。近年来,这方面问题总体上正向良性转化,尤其是《合同法》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条适用的批复发布后,依法根治的力度加大。具体来说:
(一)把好业主资金审查关。积极介入建设单位资信的审查,做到未雨绸缪。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对承发包双方均有重要意义。发包人更换监理工程师要征得承包人同意,因为这事关一些问题的公正和不偏不倚的确认。如果项目法人重视聘用和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说明其较为稳健,具有可信赖的基础。
(二)把好工程造价关。工程款结算难,一个重要问题是出在工程造价环节。过去较长时期,建筑工程款结算大都是以承、发包方委托审价单位,如中国建设银行审定的最终造价为依据;并同时,各级政府公布有详细的收费定额标准,随时根据市场变动进行调整,可作为审价通行标准。
(三)、把好索赔关。施工合同中的索赔,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并且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提出的给予补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两种形式。首先要把握好索赔的分寸。主要是注意在认识上把索赔与违约区别开来。索赔重在据实补偿,故要有确切的证据和准确的验算;违约责任虽也在于弥补损失,但不强求验算,通常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款拖欠的危害以及怎样防止工程款拖欠”的内容。对于防止工程拖欠,上面所谈的问题是预防为主,尽量避免诉讼,但问题如果累积起来,难以解决还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精神,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间为从竣工或者约定竣工之日起6个月。这样一旦纠纷僵持,诉讼在所难免。建议您企业或者个人遭遇工程款拖欠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错过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行使期间,使权益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