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怎么破产?
债务人陷入债务危机后,有三种并列的程序可供公司选择。它们是:重整程序、和解程序和清算程序。
(一) 重整程序
重整程序是破产企业的再生之路。如果债务人具有破产原因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选择重整。
重整程序主要有:
1. 重整计划草案的提出;
2. 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3. 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类分组表决;
4. 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5. 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
6.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而由法院裁定批准。
(二) 和解程序
和解程序是濒临破产企业的妥协之路。
和解程序包括:
1. 申请。债务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2. 许可。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三) 清算程序
清算程序是濒临破产企业的消亡之路。
普通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 破产宣告;
2. 清偿;
3.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宣告前,企业可以选择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公司破产工资怎么办?
(一) 重整程序
1. 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中必须包含如下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表决组没有通过相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如果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债务人所欠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那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3.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 和解程序
和解制度是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通过法院组织,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相互间的的谅解、协商,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以图复苏的制度。这时,员工工资等照常解决即可。
(三) 清算程序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7)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对公司怎么破产,公司破产工资怎么办问题的解答。企业破产程序比较复杂,其中涉及到的利益方也很多,员工利益只是其中利益的一部分,员工如何在企业破产中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个技术性比较强的问题,比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员工利益的一部分,但是究竟什么法律规定了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补偿金具体是多少等都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能解答的问题,建议不明白的人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