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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抵押的效力如何?

此文章帮助了1136人  作者:无锡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抵押物有效的条件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根据抵押制度的要求,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如果所抵押的财产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即使设定抵押权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这种抵押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法律的拘束力。 由此可知,有效的抵押物财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

3、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

4、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一切有价值的动产。

二、抵押的效力如何

1、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3、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4、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无锡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对抵押物价值的支配权而不是实体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不是以抵押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要注意,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办理抵押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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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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