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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的利率怎么确定,同业拆借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016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同业拆借的利率怎么确定

同业拆借市场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平的接受者。目前,国际货币市场上较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以下四种: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同业拆借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当同业拆借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二、同业拆借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同业拆借一般通过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由拆入银行与拆出银行之间用电话或电传通过以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1)要求拆入的银行直接与另一家商业银行接触并进行交易;

(2)通过经纪人从中媒介,促成借贷双方面议成交;

(3)通过代理银行沟通成交,即拆出行和拆入行都用电话通知代理行,由代理行代办交易,其大致过程是由拆出银行通知中央银行将款项从其准备金账户转到拆入银行的账户,中央银行借方记拆出银行账户,贷方记拆入银行账户,由此完成拆借过程。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金融机构外,各企业之间一律不准相互借款,不得拆借资金。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纠纷,法院一般判令归还本金,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约定的利息不论取得与否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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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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