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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存在什么风险,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此文章帮助了76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民间借贷存在什么风险?

1、民间借贷可能有违法借贷的风险。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存在投资风险。

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

3、民间借贷存在收益风险。

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4、民间借贷的担保风险。

当提供担保时,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财产或权利(有制约作用的也可)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

二、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1、约定的利息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当前,部分公民以高出银行利率数倍的利率向公众发放借款(俗称高利贷),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不少疑似高利贷的案件在证据形式上一般都披着合法的外衣,借条内容上体现不出利息或“高利贷”的痕迹,从书面证据上难以察觉。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约定利率如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出借人四倍利率以上利息,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不予干预。

2、学会区分“借条”、“欠条”和“收条”。

“欠条”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但不能证明此种法律关系必然是借贷关系,比如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赊欠货款也会出具“欠条”。“收条”本质上不是债权关系的凭证,即出借人不能依据借款人出具的“收条”证明其债权。

实际生活中,借款人如偿还了全部借款,最好收回当初出具的借条或欠条。如还有剩余借款未还或无法收回借条,则务必让出借人出具收条。收条的内容亦应记载得全面、清楚,具体明确出借人、借款人、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可写明未还款项。

3、慎重为他人借款或担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即已成立。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切莫忽视他人的还款能力和自己的还款责任,草率为他人借款或是提供担保。

4、非法借贷、非法债务不予保护。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仍向其出借款项的,属于违法借贷,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5、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借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上述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且借款人以此抗辩的,法院就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出借人的债权就无法得到司法保护。

6、债主死亡,债权债务均归继承人。

债权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民间借贷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应该有所了解。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很多,为了避免这些风险,您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注意考虑各种情况。当别人向您提出的借款要求,首先您需要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您还要问清楚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否则,如果属于违法借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您在民间借贷中遇到其他问题,您可以找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帮助您解决问题,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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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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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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