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存在什么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借款利率高、借款手续不规范、借款缺少担保、风险控制无保障、黑社会势力参与等特点,因而民间借贷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1、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高出许多,比银行存款利率更是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使部分社会闲散资金发生转移,对金融机构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
2、过高的利率,常常造成借款人的收入不足以支付贷款的利息。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放贷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息,往往不通过合法途径收取贷款,而是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收贷。
3、借款人为了躲避讨债人的骚扰,往往流浪在外,而且又身无分文,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4、高利息借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
5、放贷人在向借款人讨债无果时,必然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甚至还会向借款人的亲属发出威胁、施加压力,以达到收回贷款的目的,从而影响了多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二、如何防止民间借贷纠纷?
1、民间借贷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尤其不得借民间借贷之名行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实,任何规避法律法规、违反诚实信用、恶意串通的行为,都是导致借贷活动无效的法定理由,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民间借贷一般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借贷合同是否有偿,应依双方当事人约定。若无约定,视为无偿或无息借贷。
3、出借方应全面掌握借用人的资信。
借贷合同签订前,应对借用人的诚信程度、财产状况等作全面了解或调查,以防止出现难以追回本金及其利息的不利局面。为避免损失或减少损失,可让借用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人的担保,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这为出借方债权的实现,又增加了一层“保护屏障”。
4、注意运用书面材料,借贷合同。
许多民间借贷纠纷表明,出借方同借用人往往仅口头约定借贷事宜,而忽略了书面证明,如借款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出借方空口无凭,法院对其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5、借贷合同内容应明确。
(1)要具体规定借贷期限;
(2)要言明是有息借贷还是无息借贷;
(3)设置担保的应明确担保方式,如抵押、留置、保证等。
(4)就有偿借贷言,高利借贷是违法的。依据有关规定,约定利息但利率不明确的,要按法定利率计,且私人借贷约定的最高利率不应超过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过的部分,国家将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国家允许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于国家法定利率,但国家仅保护法定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对超过的部分,除非借用人自愿偿还,即使借用人不予偿还,出借方的主张亦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实践中也禁止复利及在借贷时从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
以上便是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对这些内容也有了一定了解。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其中的细节,您千万不能含糊,例如,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双方利息利率的约定,明确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等等。为了避免这些纠纷,您对这些细节都不能疏忽大意,如果您疏忽了这些细节,今后有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对这些小细节不太清楚,您可以拿起直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