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的举证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的证明等证据因素,具体如何举证,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比如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等。
(四)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二)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三)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四)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五)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以上就是对“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实际生活中民间借贷的情形时非常复杂的,最为常见的是一方因为经济困窘,在借款时不得不接受对方私自设定的高额利息,此类情形根据法律规定,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很多当事人不知道,糊里糊涂中还了高利贷,建议您遇到类似的情形最好能委托律师帮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