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债的转移规定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时间。《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按照约定。
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保证债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并不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
二、保证期间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按照约定。
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保证债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并不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