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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长期借款有何条件,企业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75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企业长期借款有何条件

1、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机构和相应的企业管理的技术人才;

2、用途合理合法,具有借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6、在有关金融部门开立账户并能办理结算。

二、企业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2、企业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3、举借长期借款,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

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二是举借长期价款。

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一方面有利于投资人保持原有控制企业的权力,不会因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而影响投资者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还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因为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利润列支,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可少交一部分所得税,为投资人增加利润。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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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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