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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违反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27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借款种类;

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

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3)用途;

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能够及时收回。

(4)数额;

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额。

(5)利率;

是指贷款人在—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惜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

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0年,票据贴现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

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8)担保条款;

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当事人可依照《担保法》的规定,设立借款担保措施。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违反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借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首先要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借贷双方要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借贷利息明确写在借贷合同中,以免出现纠纷时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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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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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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