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应对欠款纠纷时,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二、欠款纠纷诉讼的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
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
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
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
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
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
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
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