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与公司的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借款纠纷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常见的一种纠纷。公司未清偿银行到期债务的,除双方达成协议外,银行一般都会将债务人诉至法院。对公司企业来说,解决此类纠纷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应诉。
原告银行已将公司诉诸法院,作为被告人,公司应积极准备应诉。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该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该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所涉证据:
所涉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一般情况下,证据均具关联性、合法性,且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故以其为依据作出的判决将对公司不利。
3、不利后果:
(1)败诉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存证据,公司将处于不利地位,这将导致公司极有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2)拍卖程序。
如果公司不能还清贷款,同时又不能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经原告方申请,将进入拍卖程序。
(3)股东责任。
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不实,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公司资产及其他价值不能还清所欠债务,股东将在该范围内承担个人责任,股东个人财产将被列入还款范围。
4、补救措施:
(1)延长相关程序。
采取有效的诉讼策略,将会延长还款时间,将为公司赢取宝贵的发展机会。
(2)协调法院,争取调解。
在此过程中,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特别是要与法院积极沟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争取在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
(二)、法院调解。
如上所述,在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径直判决将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法院调解结案或在法院调解下达成有关协议将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在拖延诉讼时间的过程中,力求达成调解将是公司努力的方向。
(三)、续贷减压。
条件许可,公司可以考虑续贷的可能性。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续贷可以使得公司度过紧张时期,并不断发展壮大。
综上,必须做好银行和和法院两方面的工作,要通过“谈”和“拖”的方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即“以谈促和”。
二、借贷纠纷诉前应注意什么
借款合同到期后,当借款人拒绝履行债务或者借款人在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擅自处分抵押物等情况出现时,借款人的行为直接危及到信用社的资产安全。此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不失为明智之举。但是在诉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合同本身是否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是否齐全。
首先要审查借款合同是否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借款合同所约订的金额、利率、借款日期等诸要素是否齐全,各要素之间有没有矛盾;信用社是否按期、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贷款等等。否则,就应当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而不要轻易提起诉讼,避免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时陷入被 动,“不赢官司反输理”。
2、案件预计支出的各项费用是否合理。
一是在案件提起诉讼前应当首先了解借款人现在的经济状况、保证人的资产状况或抵押物的现有情况,同时要预测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通过诉讼后能收回贷款金额的期待值是多少,然后再决定起诉借款合同金额的大小。
二是根据情况对实际拟起诉的标的额有选择地进行诉讼,对收回希望很大的贷款可以全额提起诉讼,有部分收回希望的贷款可以部分提起诉讼,有些根本就是收回无望的贷款则不应提起诉讼。否则,诉讼费用开支远远超出能够收回贷款金额,结果是得不偿失,先算经济帐再决定如何诉讼,才能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3、起诉的程序、方式、时机是否恰当。
一是应选择最佳的诉讼程序。如果债权关系明确、合法、证据充分,符合《民诉法》规定“督促程序”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一笔借款合同是经过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而且是在6个月的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内,就应当直接向原公正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既可节省诉讼费用,又可以便捷的方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结案。如果借款人以不当的方式处分其财产或抵押物,危及到资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发生时,首先应当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同时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提起诉讼。
二是应确定适合的管辖法院。一般的借贷纠纷案件应以本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为宜。对于管辖权超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借款纠纷,应当审查该企业是否有多笔借款合同,若分开起诉管辖权可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的。则应当“化整为零”,以个案为单位分别起诉,以减少诉讼中的各项开支和其他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考虑个别企业的借款标的总额比较大,有实际偿还能力,基层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于案件审结的情况,也可以“集零为整”,将拟起诉的标的额按借款人借贷总额进行诉讼,将案件送到有管辖权的市中级人民法院。
总之,由于诉讼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采取其他积极方法都不能奏效而使用的最不得已的方式。因此在借贷纠纷案件提起诉讼前应当慎重考虑,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