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侵权赔偿  >  其他侵权问题  >  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此文章帮助了2272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在逐个甄别基于人工方式搜索的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资料等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体性搜索行为。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手段其本身与侵权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由于人肉搜索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搜索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搜索内容的广泛披露,极易在搜索的过程中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构成人肉搜索侵权行为。人肉搜索侵权行为是指在人肉搜索过程中因不正当行使或者过当行使权利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二、人肉搜索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一)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业,在人肉搜索侵权行为中,其行为的违法性主要是指提供的信息内容上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

1.积极的作为,例如,网站擅自公开用户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照片、住址等个人信息和隐私,或者主动转载其他网站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或者直接侮辱、诽谤他人等。

2.消极的不作为,如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对于网民发布的侵害他人权利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没有及时删除,就违反了其作为义务,构成不作为的侵权。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以提供接入服务为业,其行为与人肉搜索欠缺直接关联性,一般不具有违法性。但是,当出现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由于自身技术等原因无法及时有效地避免损失的发生,为避免人肉搜索侵权行为的发展,请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中止其网络服务,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拒绝的情况时,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时不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的主观状态如何,都负有防止侵害扩大、中止网络连接的义务。

网民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其积极作为的侵权,即违反法定的不作为义务,侵害他人的绝对权、合法利益,擅自将他人的信息资料在网上公布、传播,对被搜索人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直接侵害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

(二)在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的人肉搜索侵权行为中,损害一般表现为其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或者经权利人提出警告,但仍不删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而侵害权利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网民对他人的人肉搜索侵权责任中,损害主要是通过对个人数据资料的侵害、非法披露、侮辱、诽谤等行为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精神损害而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个人数据资料”指自然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特征、婚姻、联系方式(如手机号、MSN号、QQ号)、家庭、教育、职业(学校)、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它足以识别该个人的真实资料。

(三)由于人肉搜索侵权行为的隐蔽性,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只要人肉搜索行为与权益被侵害有直接相当因果关系,在其它构成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即构成人肉搜索的侵权行为。相当性是指对损害发生之机会,具有原因力,且非由于特殊异常之情况所引起者。在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对人肉搜索侵权责任中,由于多数情况下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没有及时删除侵权信息,导致损害的扩大,因此,在考虑因果关系时主要考虑网站经营者删除第三人的侵权信息是否及时。

如果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在权利人提出侵权信息的存在后,怠于删除侵权信息,导致损害的扩大,则应认为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还有一种情况,由于疏于管理,某些网站经常出现侵权信息,由于人肉搜索侵权行为的隐蔽性,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只要人肉搜索行为与权益被侵害有直接相当因果关系,在其它构成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即构成人肉搜索的侵权行为。相当性是指对损害发生之机会,具有原因力,且非由于特殊异常之情况所引起者。在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对人肉搜索侵权责任中,由于多数情况下网站内容服务提供商没有及时删除侵权信息,导致损害的扩大,因此,在考虑因果关系时主要考虑网站经营者删除第三人的侵权信息是否及时。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可以说是鱼龙混杂,当一些令人愤愤不平的事情发生时,就很容易发生人肉搜索事件。一旦卷入其中,就有可能会造成侵权的发生。如果您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律师,他们将提供专业的帮助。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不少朋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赔偿标准有着不少的困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在各个地区都是不同的。因此,在保存证据后,可咨询当地的律师详细了解。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侵权赔偿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侵权诉讼的程序,侵权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何收集侵权证据,侵权证据的效力,侵权诉讼管辖等其他侵权问题。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