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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防范工程拖欠款,追讨工程拖欠款时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1005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么样防范工程拖欠款

1、关于工程预付欠款

按示范合同文本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发包人如不按约支付,承包人可在约定预付时间届满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催告,如发包人在收到后仍不支付,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欠款利息和承担违约责任。建设部、财政部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2条中对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方式、违约处理等规定的较为明确,承包人可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结合以上规章的规定,在签约时同发包人协商后将以上内容约定进去,以便于履行中的操作。

2、关于进度欠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进度付款的现象较为常见,对于并非恶意的、发包人因暂时资金困难的偶尔拖欠,实践中承发包双方为保证工期和进度经协商一般先由承包人予以垫付。但对于运营困难、后续资金无望或在主观上有恶意拖欠倾向的发包人,承包人要提高警惕,依法追讨。合同法第283条以及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26.3、26.4条中均规定了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可采取的相应措施。从另一方面来说,发包人违约不按时支付进度款,承包人不应担心被追究工期延误责任,但应注意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签证和提出索赔要求。

实践中,进度款的有效追讨,有赖于对签约时的进度款的支付以及中间结算的细化约定与履行中具体措施的结合,这样才能发挥有效追讨的效果。具体来说,在合同签约时,应根据工程标的的不同性质、状况,采用不同对待的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在结算方式上,不但可以约定工程款分期、分阶段结算,还可以约定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结算,或按形象进度进行节点结算等;付款方式约定上,应在合同中明确和细化付款方式,支付期限或条件,支付比例或金额,以及逾期付款、不付款或少付款将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时提交结算资料,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及时对中间结算款、分部分项结算等款项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或及时确认工程欠款的债权事实,为采取法律措施奠定基础和提供依据。只有注重中间结算和催讨,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缩短尾款结算因时间长、金额大而产生的风险。

3、关于结算纠纷与决算欠款

发包人为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在工程竣工后以种种理由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迟迟不予审核,致使工程造价长时间得不到确认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这种情况,承包人往往感到比较棘手,在适度长的时间内通过结算确认的还算比较幸运,遇有发包人恶意拖延的,则造价的确认便遥遥无期了,迫使承包人不得不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手段解决,承包人的利益在此过程中不同程度的遭受损害。所以,对此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应着眼于签约时的预防。在签约阶段,应同发包人协商既要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计价方式,又要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结算程序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如结合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限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确认应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种约定应为有效),如产生争议难以在约定期限内确认的,则应约定发包人在限定期限内委托双方签约时事先指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时审核。通过以上防患于未然的约定,应当说对发包人的恶意拖延结算的行为能起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作用。这种提前设防的方式要比事后再想办法弥补和解决要省事、省力。

二、追讨工程拖欠款的时效问题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所以下面介绍一些方法。

1、录音催讨法:有一个工程尾款几十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一是对方欠款数额;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三是何时归还欠款。

2、银行转账法: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账记录,致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获得证据,施工方可以确立了首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对方能给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现金,要求从银行走汇票,想方设法恢复诉讼时效。

3、协商对账法: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账单是有效清欠证据。故意主张法:若欠款金额为4万,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以上就是怎么样防范工程拖欠款以及追讨工程拖欠款的时效问题,俗话说,治病不如防病,在工程欠款中也是这个道理,如果能有效防范的话,欠款纠纷就不会经常发生,也不至于对薄公堂,上面对于怎么防范介绍的很清楚了,重点您要注意出现欠款后怎么样维权,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您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然后尽快找律师诉讼。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合同是否有效,进而确定应向谁主张自己的权益。然后,明确工程结算方式及数额问题,以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等。通过律师函,诉讼等方式给对方施压,防止出现久拖不决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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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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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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