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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还?

此文章帮助了418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因管理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无因管理就是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自动地为他人管理事物或者服务的行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因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那么无因管理之债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管理人能向受益人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吗?要解答这个问题,就首先要看看我国婚姻法对债权债务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无因管理人所管理的事物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之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该无因管理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对该事物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根据我国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财产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约定贵个人财产并且管理人知道该约定的,则为个人财产,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个人债务。

如果无因管理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二人对此负连带责任,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管理人只能向该事务的所有人请求债权。

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还

(一)无因管理之债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这种情况下,对债务的偿还应该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以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同时夫妻对该债务负连带责任,管理人可以向任意一人请求债权。

离婚后,该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夫妻仍然对该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无因管理之债为夫妻个人债务。该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久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而是以该事务所有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以上就是对“无因管理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还”的解答。无因管理之债涉及的法律因素很多,作为债发生的一种,又尤其具有特殊性。对无因管理之债的处理除了要遵循债务处理规则外,有时还涉及到夫妻财产或家庭财产。因此对这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无因管理之债就要分外注意,以免被人借机利用,使自己财产遭受损失。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难题,不妨跟我们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联系,具体情况具体解决,对维护您的财产利益更有帮助。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将别人的事情误作为自己的事情进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也就不能够要求被管理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清偿债务。对于被管理人而言,可以要求管理人返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无因管理非常复杂,遇到此事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事,避免出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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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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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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