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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借贷合同能否约定利息,能否要求利息损失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260人  作者:宜兴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企业间借贷合同能否约定利息

企业间借贷合同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贷合同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也应属无效约定。借款人取得出借人的资金无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返还。由于出借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对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过错,其请求返还的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不应包括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已明确规定,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因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二、企业间借贷能否要求利息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对借贷合同逾期利息损失的处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批复明确了当事人不能因其违法行为获得收益。

虽然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为了让借款人的财产优先偿还出借人本金而一般仅判决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不收缴利息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否定对借款人的民事制裁制度,更不能得出法院要保护当事人逾期利息的结论,从而判决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本该由国家收缴的利息。

因此,对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赔偿自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的请求,法院也不应予以支持。

宜兴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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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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