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影响债务吗
公司的分立意味着财产的分割,那么债务怎么办,是就此因为债务人消失而消灭,还是继续由分离后的公司承担?
对这一点,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有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我国虽然允许公司自由重组拆分,但是与此同时也保障相关利害人。因此债权人不必担心因公司分立导致债权消失。但是也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公司分立后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必须积极请求债权或者前往公司商定债权处理办法。一般来说,公司分立后有很多内务要处理,为了避免以后要债的麻烦,最好在得到通知后就立即前往讨债,早日实现债权早日放心。
二、公司分立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归属问题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不留意,就可能不能实现债权。
(一)债权人与公司未约定由谁还债
公司分立后对财产的分割作出处理,分立后的公司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虽然一般来说还应该对债务承担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有公司没有对其进行处理的话,债务就由两个公司共同承担,依其所得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所有的约定都只对两家公司有效债务人向任意一家公司主张债权的,该公司不能以不负担全部债权进行对抗。在偿还债务之后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债权人与公司约定由谁还债
这一般是债权人积极实现债权的后果。在公司分立前,债权人与分立前的公司就债务承担进行商议,约定债务由那一家公司全部清偿或者按份清偿。按照法律规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债权人只能向约定中的公司请求债权。
以上就是对“公司分立影响债务吗,公司分立后债务由谁承担”的解答。债务的归属一直是公司分立后的重点内容,每当公司即将分立,都有很多债权人上门就还债事宜进行商议。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借公司分立与合并逃避债务,典型做法就是使其中一家公司财产为零或者不足清偿债务,同时与债务人约定由该公司偿还债务。届时债权人的债权肯定得不到实现。为了避免这样的陷阱,更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签订合约或者商谈之前先向律师了解相关注意事项比较好,这样能有效避免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