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抵押的房屋有纠纷怎么办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二、房产抵押应办理登记吗
房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是属于一种担保物权。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缺少对抵押物进行登记这一形式要件,抵押合同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