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也要立字据吗
借钱借物不打条子、“口说无凭”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
从法律角度讲,借钱借物统称为借贷。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分口头承诺和书面契约两种形式。前者简便灵活,适宜于数小量少的借贷;后来严肃稳妥,多用于数量较大的借贷活动。
但不少人或嫌麻烦,或碍于情面,或缺乏民法知识。借贷时不论数目大小都不立字据。这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中尤为普遍。虽然通常情况下多数人能做到有借有还,但由于各种缘故发生纠纷的事也屡见不鲜。这说明民间借贷也应加强契约意识。
有人认为,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借物打条立据,显得小气不够意思,容易伤感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借贷时写一张借条,写明有关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既使债权人放心,又可约束债务人按期偿还,合情合理。若出现纠纷,那么借条就是法律的证据。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因为借贷关系说到底是一种法律关系。契约意识是法制观念的一种体现。
二、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下列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而借款的,如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4、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