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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应注意什么呢?

此文章帮助了371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如何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应注意: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故证据意识必须贯串于日常经营活动之中。

1、订立、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和“君子协定”将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2、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应当及时采用书信、备忘录、会议纪要、录音、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

3、合同书、欠条、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

4、遵循举证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证据材料。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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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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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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