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天去了外地出差,很不幸宝马出了点问题。我在外地修理时没带足钱,后面老板把我的车给扣了。听老板说,他在行使留置权,其实我对法律不是很精通。请问律师,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否有期限限制呢?我哪时候可以拿回我的宝马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留置权的相关咨询。
下面我将从两方面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首先,所谓留置权,其实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结合您的情况,您是可以和修理老板约定拿回宝马的时间的。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如今,涉及到留置产生的纠纷,在实践中越来越多。
不管您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对设定的留置权都需要加以注意。
如果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随时可以咨询我,我将竭力为您排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