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债权债务方面的一些法律问题。本来之前我欠我朋友几千块钱的,但是后来我把钱全部还给他了,请问我们之间的债是否消灭了呢?究竟什么是债的消灭呢?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债的消灭有以下含义:1、债的消灭是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的关系消灭,也就再也谈不上债的效力。
2、债的消灭是指客观上不复存在。
债的消灭的原因,是指能够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
没有消灭的原因,债就不能消灭。债的消灭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1、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
例如,清偿、混同,都是使债的目的达到的原因。
2、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例如,在给付不能时债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债也应消灭。
3、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例如,债务免除。
4、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向我咨询。